您当前位置:主页 > 协议离婚 > >

协议离婚抚养费支付期为多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18周岁。对于孩子上大学期间的费用,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同时,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还明确指出,孩子超过18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没有继续履行抚养的义务。 当前法..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协议离婚抚养费支付期为多久

发布时间:2020-05-25 06:17 热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18周岁。对于孩子上大学期间的费用,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同时,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还明确指出,孩子超过18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没有继续履行抚养的义务。
当前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时,一般做法是首先尊重夫妻双方的协议。只要双方有协议,法院认定它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协议中对抚养费支付突破了18岁,支付方同意负担子女全部或部分的大学学费,法院也会予以认可。但是,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法院在判决抚养费上还是会遵循18周岁的年龄限制。
抚养费给付方式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
按月给付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结算的,所以按月给付抚养费比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周期给付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
一次性给付是在非抚养方的收入不稳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
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抚养费给付方法,可以选择除上述两种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给付抚养费,例如按年给付,或按收入情况给付。

 


关闭窗口
上一篇:能否要求履行离婚协议的诉讼时效
下一篇: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多久不能再起诉

相关阅读

上海离婚律师一方对探视权设置障碍,另一方如

如果一方对探视权设置障碍,另一方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其按照离婚协议或法律规定保障自己的探视权。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协助行使探视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保障探视权的实现。​ 案例:小冯和小褚协议离婚,约定小冯每周可以探视孩子一次。但离婚后,小褚却经常以各种理由拒绝小冯探视孩子,比如孩子...

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未办理离婚登记,离婚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双方虽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未办理离婚登记,该离婚协议不生效。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前提条件的附条件协议,只有在双方完成离婚登记,婚姻关系正式解除时,离婚协议才生效。在此之前,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离婚协议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案例:小孙和小郑感情破裂,签订了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都进行了约定。然而,在准备办...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在什么情况下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胁迫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经审理查明存在欺诈、胁迫事实的,会依法撤销该协议,并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进行分割。​ 案例:小周和小吴协议离婚,小吴以小周有婚外情为由,威胁小周签订离婚协议,将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

上海离婚律师-协议离婚后,能否变更子女抚养权

协议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情形,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案例:林女士和赵先生协...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婚姻家事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素材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相关标签:上海离婚律师、静安区离婚律师 沪ICP备14028295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