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子女抚养 > >

生父不给抚养费要赡养吗?

生父不给抚养费要赡养吗? 生父不给抚养费也是需要赡养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生父不给抚养费要赡养吗?

发布时间:2019-11-27 15:39 热度:


生父不给抚养费要赡养吗?
生父不给抚养费也是需要赡养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
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二、赡养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或抚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我国法律上对于子女赡养父母的相关情况认定是非常明确的,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严格对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办理,对于子女不赡养父母的,可以由当地的居委会来进行调解处理,如果无法通过调解达成一致的,可以直接起诉来处理。

 


关闭窗口
上一篇:要求支付抚养费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下一篇:起诉要回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相关阅读

上海离婚律师-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权该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探望权的行使应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前提,常见的行使方式包括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探望性探望是指不直...

上海离婚律师-抚养关系确定后,在什么情况下可

通过协议或者判决确定子女由父母哪一方直接抚养后,如另一方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规定了可以支持的情形: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

解决子女抚养权争议的有效途径与案例分析​

子女抚养权争议在现实生活中并不罕见,当夫妻双方因各种原因对抚养权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时,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至关重要,这不仅关系到父母的权益,更关乎孩子的未来成长。​ 协商调解是解决抚养权争议的首选方式。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就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等问题进行沟通协商。例如,在一个案例中,夫妻双方因工作变动,对孩子抚...

抚养过程中家校合作的重要性与实践方式​

在子女成长过程中,家庭和学校作为孩子生活与学习的两大核心场所,两者之间的紧密合作对孩子的抚养成效起着决定性作用。家校合作能够为孩子营造一个全方位、协同一致的成长环境,促进其在学业、品德以及心理健康等多方面的良好发展。​ 从学业角度来看,家校合作能有效提升孩子的学习效果。家长与教师定期沟通孩子的学习进展,能让家长及时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学习...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婚姻家事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素材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相关标签:上海离婚律师、静安区离婚律师 沪ICP备14028295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