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协议离婚 > >

离婚协议书模板范本以及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书 男方:XX,男,X族,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联系电话XX,身份证号码:XX 女方:XX,女,X族,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联系电话XX,身份证号码:XX 男方与女方于X年X月相识..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离婚协议书模板范本以及包括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19-11-04 10:51 热度:


离婚协议书
 
男方:XX,男,X族,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联系电话XX,身份证号码:XX
 
女方:XX,女,X族,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联系电话XX,身份证号码:XX
 
男方与女方于X年X月相识,于X年X月X日在X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结婚。两人结婚后于X年X月X日生育有儿子/女儿,儿子姓名XX,年龄XX岁,女儿姓名XX,年龄XX岁。夫妻感情现已破裂,且无和好修复的可能,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且就离婚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男XX女XX双方自愿离婚。
 
2、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及一方的探望权
 
儿子/女儿由X方抚养,跟随男/女方一起生活,男/女对子女的抚养费(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女方每月(年)向男/女方支付X元人民币,在每月(年)男/女号之前打进男/女方银行账户XXXXXX(也可约定男/女方一次性支付给男/女方X元的抚养费),男/女方抚养费的支付一直到孩子成年之日为止。
 
在不影响孩子正常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女方可随时探望男/女方抚养的孩子,如每周的星期六或星期天可以前来探望孩子,如果孩子愿意还可以带出去游玩。如若男/女方想临时或节假日来探望孩子,男/女方需要提前通知X方,男/女方好准备接待男/女的探望。男/女方应保证男/女方每月(周)有一次探望孩子的机会。
 
3、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处理:
 
存款:双方名下共有银行存款X元,双方按XX比例分配,男/女方分配X元,男/女方分配元 。为实现这种分配比例,双方现有银行存款不变,男/女方在登记离婚后一个月内再一次性转给男/女方X元。
 
房屋:双方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屋所有权归男/女方所有,男/女方一次性补偿男/女方X元,在登记离婚后一个月内男/女方应协助男/女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按照法律规定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归属一方,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以清单列表的形式归属某方所有(附一张列表清单)。
 
关于共同债务的处理,双方寻求债权人协商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由男/女方承担,男/女支付给男/女X元的债务补偿。如若债权人不同意,由双方与债权人商量以银行存款提前清偿。其中一方如对外负有个人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4、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除了第三款所提到的存款、房屋及列表清单等共有财产外,任何一方需保证没有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共同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且另一方可能面临不分或少分的惩罚。
 
5、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标的额20%的违约金给对方。
 
6、其他重要事项的约定:
 
7、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名按手印)
 
女方:(签名按手印)
 
年 月 日
 
夫妻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如果是就财产分割无法达成合意的,可以在离婚之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按照男女平等原则、适当照顾女方和孩子等原则进行分割,但是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的确定的,应当按照适合孩子成长的原则。

 


关闭窗口
上一篇:离婚协议房产归子女是有效的吗?
下一篇:协议离婚房子给女方男方不履行可以起诉吗

相关阅读

上海离婚律师一方对探视权设置障碍,另一方如

如果一方对探视权设置障碍,另一方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其按照离婚协议或法律规定保障自己的探视权。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协助行使探视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保障探视权的实现。​ 案例:小冯和小褚协议离婚,约定小冯每周可以探视孩子一次。但离婚后,小褚却经常以各种理由拒绝小冯探视孩子,比如孩子...

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未办理离婚登记,离婚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双方虽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未办理离婚登记,该离婚协议不生效。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前提条件的附条件协议,只有在双方完成离婚登记,婚姻关系正式解除时,离婚协议才生效。在此之前,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离婚协议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案例:小孙和小郑感情破裂,签订了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都进行了约定。然而,在准备办...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在什么情况下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胁迫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经审理查明存在欺诈、胁迫事实的,会依法撤销该协议,并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进行分割。​ 案例:小周和小吴协议离婚,小吴以小周有婚外情为由,威胁小周签订离婚协议,将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

上海离婚律师-协议离婚后,能否变更子女抚养权

协议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情形,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案例:林女士和赵先生协...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婚姻家事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素材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相关标签:上海离婚律师、静安区离婚律师 沪ICP备14028295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