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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协议离婚后,能否变更子女抚养权?​
上海离婚律师 时间:2025-07-19 15:21

       
协议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情形,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案例:林女士和赵先生协议离婚,孩子归赵先生抚养。后来,赵先生因工作变动,长期出差,无法照顾孩子,经常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孩子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的状态,身心健康受到影响。林女士得知后,认为赵先生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决定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了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在本案例中,赵先生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对孩子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决定是否变更抚养权。​
律师建议:协议离婚确定抚养权后,若发现抚养方出现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有抚养意愿和能力的另一方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对方未尽抚养义务的照片、视频,孩子因受影响产生心理问题的诊断证明等。在与对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为孩子争取更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