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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上海离婚律师 时间:2024-10-18 09:45

       
离婚财产分割的诉讼费用承担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般原则:
败诉方承担: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一般的诉讼案件是由败诉方负担诉讼费用。但离婚案件有其特殊性,很难简单地界定胜诉方和败诉方,不过在实践中,如果一方的诉讼请求明显不合理或存在过错,法院可能会判决该方承担更多的诉讼费用。
按比例分担:如果离婚案件中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或者法院难以明确判定哪一方是完全的败诉方,那么诉讼费用可能会由双方按比例分担。例如,一方主张分割的财产份额过高,而另一方也存在一些不当行为,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双方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比例。
特殊情况:
原告承担:如果原告在预交诉讼费用后,经法院通知仍不按时足额缴纳,或者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未获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此时已缴纳的诉讼费用由原告自行承担,且案件不再继续审理。
调解结案:如果离婚案件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结案,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通常情况下,调解结案的诉讼费用会减半收取。
考虑因素:
照顾原则:法院在确定诉讼费用的承担时,可能会考虑一些特殊因素,如照顾无过错方、女方以及抚养子女的一方等。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存在出轨、家暴、赌博、吸毒、转移财产等过错行为,法院一般会判决该方多承担诉讼费用,以体现对无过错方的保护和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