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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要求家庭暴力损害赔偿?
上海离婚律师 时间:2022-08-05 18:06
上海离婚律师小编今日分享如下:
一、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二、家庭暴力属于法定过错,无过错的一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
三、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禁锢、致残或其他方式造成的身体、心理、性及其他身体、心理、性伤害的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五)有其他重大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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