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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说法:离婚时养老保险金的分割方式与实务要点​
上海离婚律师 时间:2025-07-21 13:16

       
上海离婚案件中,养老保险金分割易被遗漏。上海离婚律师需区分两种情形:已实际领取的养老保险金,属夫妻共同财产,按实际数额分割;未达到领取条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婚后缴纳的)属共同财产。​
司法实践中,分割方式需结合退休时间。若一方已退休并领取养老金,上海法院会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领取总额计算共同部分。例如,男方每月领取养老金 8000 元,婚姻存续 3 年,共同部分为 8000×36÷2=14.4 万元。若双方均未退休,可由一方补偿对方个人账户中婚后缴费总额的一半。​
需注意特殊情形的处理。上海离婚律师会提醒,视同缴费年限对应的养老保险金(如国企职工的工龄补贴),若产生于婚后,也属共同财产。此外,商业养老保险需看购买时间: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保单现金价值属共同财产;婚前购买的,婚后缴费部分的现金价值需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