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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探望权调解书的条款设计与履行保障​
上海离婚律师 时间:2025-07-21 13:21

       
探望权调解书是解决探望权纠纷的有效文书,上海离婚律师会协助双方协商具体条款。首先需明确探望方式,如 “每周六上午 9 点至下午 5 点,男方在女方住所接走婚生女,周日上午 9 点送回”,包含接送时间、地点、方式,避免歧义。特殊时段探望需约定,如 “春节轮流与子女共度,单数年份随男方,双数年份随女方”“寒暑假各随男方生活 20 天”。​
上海离婚律师会加入履行保障条款,如 “一方无故阻挠探望,需支付违约金 500 元 / 次”,“连续 3 次阻挠的,另一方可申请变更抚养权”。对子女突发情况(如生病、考试)的探望调整机制也需约定,如 “因子女生病无法探望的,可顺延至下周”。​
调解书需经双方同意,上海法院会审查条款是否符合子女利益,对过度限制探望的条款(如 “每月仅探望 1 次”)可能不予认可。调解书生效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上海法院可对阻挠方采取罚款、拘留措施,确保探望权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