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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赠与近亲属,另一方能否追回?
上海离婚律师 时间:2026-03-04 11:38

       
问题: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大额存款、车辆、房产赠与父母、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另一方发现后能否起诉撤销赠与、追回财产?
解答:可以追回。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大额财产,应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擅自赠与近亲属,属于无权处分,另一方可以起诉确认赠与无效,要求返还财产。
案例:
张某与陈某婚姻存续期间,张某未经陈某同意,将 40 万元夫妻共同存款转账给其母亲用于购房。陈某发现后起诉要求返还。法院认定该赠与未经配偶同意,属于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判决张某母亲返还 40 万元。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 1062 条: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一方擅自赠与,侵害另一方财产权,该行为因无权处分 + 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律师建议:
发现配偶向近亲属大额转账、过户财产,及时保存转账记录、产权变更记录。
可将接受赠与的近亲属列为共同被告,要求返还财产。
赠与行为发生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三年内起诉,避免超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