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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分居期间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抚养费如何支付?​
上海离婚律师 时间:2025-07-19 15:49

       
分居期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并不因分居而改变。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原则上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在实际案例中,如果子女较小,一般会倾向于判给母亲抚养,除非母亲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等。对于年龄较大的子女,法院会考虑子女的意愿。抚养费的支付,一般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承担。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案例:​
小周和小郑于 2019 年 10 月分居,分居时孩子年仅 3 岁。分居后,孩子一直跟随小周生活。小郑有稳定工作,月收入 8000 元。2021 年 5 月,小周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获得孩子抚养权,同时要求小郑支付抚养费。​
法律分析:​
在该案例中,孩子年龄较小,且一直跟随小周生活,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小周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对于抚养费,小郑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小郑月收入 8000 元,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其每月支付的抚养费大致在 1600 元至 2400 元之间。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最终确定一个合理的抚养费数额。如果小郑有其他特殊情况,如需要抚养其他子女等,法院也会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予以适当考虑。​
律师建议:​
对于争取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在分居期间要注重收集能够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如自己的经济收入稳定、居住环境良好、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子女、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等。同时,要尽量保持子女生活环境的稳定,避免频繁更换居住地点、幼儿园等。​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按时支付抚养费,避免因拖欠抚养费引发纠纷,影响子女的生活和自己的信用记录。在支付抚养费时,要保留好支付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据等。​
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关注子女的成长,避免在子女面前争吵、诋毁对方,给子女造成心理伤害。即使在分居期间,非直接抚养方也应积极行使探视权,与子女保持亲密关系,这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