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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什么方式可以将家庭财富顺利传承给子女?
上海离婚律师 时间:2019-11-28 11:00

       
 笔者认为,传承规划和年龄并无直接关系,最重要的是有无财富可以传承和如何传承才能最大的节约成本。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无法回避,面对中国将来必然会适用的“贫富调节器”遗产税,早日做好传承规划,已是大势所趋。
 
   中国人骨子里的传统观念普遍认为生前谈死后之事,过于不吉利,但事实上,许多高净值人士在孩子成年之后,就有意的进行着传承工作,如为子女购房;将股权赠予或转让给子女;资助子女创业等,许多人做着这些事情,却不愿意做一个系统的传承方案,的确让人匪夷所思。笔者始终认为,吉利与否不是那么重要,最重要的是留给亲人稳妥与幸福,而不是纠纷与烦恼。
 
   订立遗嘱是笔者要讲述的重要问题,事实上面对拥有大量财产的高净值客户,遗嘱只是一切麻烦的开始。最普遍的难关便是继承权公证,它需要全部继承人(包含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全部前往公证处进行录音录像和签字,同意遗产分割方案,只要有一位继承人不配合,就要诉到法院,进行旷日持久的继承诉讼大战,在诉讼大战中,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和物力,而且不少资产会发生损耗(如企业衰败、股票贬值)或被某一个人进行财产转移。更有甚者在遗嘱继承人办理好继承权公正时,意外死亡,使得继承纠纷更加复杂化。
 
   跳过继承权公正,减少纠纷,使家庭更为和谐,所以笔者认为未雨绸缪,进行科学有效的传承规划,采取不同的传承工具,保证传承者的自身真实意思能够实现是非常重要的。
 
   法条索引: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权公正: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 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二)遗嘱继承应提交:
 
  1、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