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经典案例 > >

诉讼离婚中彩礼返还纠纷

案例:双方经人介绍相识,相处 3 个月后登记结婚。婚前,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向女方支付彩礼 20 万元,该笔彩礼系男方家庭向亲友借款筹集,至今仍有 15 万元外债未还清。婚后,双方因生活习惯、性格差异等问题频繁发生争吵,共同生活仅 3 个月后便开始分居。分居 1 年后,男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同时主张因支付彩礼导致家庭生活困难,且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未建立起深..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诉讼离婚中彩礼返还纠纷

发布时间:2025-12-02 15:37 热度:


案例:双方经人介绍相识,相处 3 个月后登记结婚。婚前,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向女方支付彩礼 20 万元,该笔彩礼系男方家庭向亲友借款筹集,至今仍有 15 万元外债未还清。婚后,双方因生活习惯、性格差异等问题频繁发生争吵,共同生活仅 3 个月后便开始分居。分居 1 年后,男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同时主张因支付彩礼导致家庭生活困难,且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未建立起深厚的夫妻感情,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20 万元。女方辩称,彩礼已用于购买家电、家具、婚纱、婚庆等结婚相关支出,共计 12 万元,提交了相关购物发票、支付凭证等证据;同时辩称,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彩礼不应返还,且男方主张的家庭困难并非因支付彩礼导致,而是其家庭自身经济条件不佳。经查,男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因支付彩礼所负外债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且女方所述彩礼用途属实,但部分支出(如婚纱、婚庆费用)属于一次性消费。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 5 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本案中,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仅 3 个月),且男方因支付彩礼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关于返还数额,应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彩礼用途、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女方已将部分彩礼用于结婚相关支出,该部分支出应从彩礼总额中扣除;对于一次性消费支出(如婚纱、婚庆费用),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减。最终,法院判决女方返还男方彩礼 8 万元。
上海离婚律师建议:彩礼返还纠纷的处理需严格遵循法定条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对于男方而言,主张返还彩礼时,需提供充分证据:一是彩礼支付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收条等),证明彩礼的数额及支付事实;二是家庭困难证明(如低保证明、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债务凭证、收入证明等),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对于女方而言,若不同意全额返还彩礼,可举证证明彩礼的用途(如购物发票、支付凭证、消费记录等),证明彩礼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结婚相关支出;同时,可提供双方共同生活的证据(如居住证明、水电费缴纳记录、证人证言等),争取减少返还数额。此外,双方应理性对待彩礼返还问题,避免因纠纷激化矛盾。对于彩礼数额较大的,建议婚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彩礼的性质、用途及返还条件,防范离婚时产生争议。同时,应摒弃高额彩礼的不良习俗,树立健康的婚姻观,避免因彩礼问题影响婚姻质量。

 


关闭窗口
上一篇:协议离婚后债务承担纠纷
下一篇:协议离婚中赠与子女财产撤销纠纷

相关阅读

协议离婚中赠与子女财产撤销纠纷

案例:双方协议离婚时,为保障婚生子女的未来生活,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将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套房产赠与婚生子女,待子女年满 18 周岁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子女成年前,由直接抚养子女的女方代为管理该房产,男方有权对房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离婚 5 年后,子女年满 16 周岁,仍在高中就读,无独立经济来源和赡养能力。男方因自身投资失败,经济状况恶化,遂诉至...

诉讼离婚中彩礼返还纠纷

案例:双方经人介绍相识,相处 3 个月后登记结婚。婚前,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向女方支付彩礼 20 万元,该笔彩礼系男方家庭向亲友借款筹集,至今仍有 15 万元外债未还清。婚后,双方因生活习惯、性格差异等问题频繁发生争吵,共同生活仅 3 个月后便开始分居。分居 1 年后,男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同时主张因支付彩礼导致家庭生活困难,且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未建立起深...

协议离婚后债务承担纠纷

案例:双方婚后共同经营一家线下零售店铺,为扩大经营规模,以男方名义向银行借款 30 万元,借款合同中注明借款用途为店铺周转,女方作为共同债务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确认。后因市场竞争激烈,店铺经营不善,双方感情也出现裂痕,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婚姻存续期间的所有债务由男方独自承担,女方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店铺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女方 15 万元。...

诉讼离婚中夫妻共同股权分割纠纷

案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夫妻共同存款 50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占公司总股本的 60%。公司成立后,由该方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另一方未参与公司任何经营活动,也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婚姻存续期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累计盈利 300 万元,该部分盈利已用于家庭购房、车辆购置及日常开销。双方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婚姻家事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素材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相关标签:上海离婚律师、静安区离婚律师 沪ICP备14028295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