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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父母去世监护人由谁担任
上海离婚律师 时间:2020-02-10 21:46

       
未成年人父母去世监护人由谁担任,在了解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先来看一下什么是监护人,权利有哪些?
监护人的种类和权利有哪些?
1、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
(1)法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人,
(4)委托监护人。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监护职责相适应,
2、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
(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
未成年人父母去世监护人由谁担任?
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有关户主和监护人的区别应当根据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涉及到相关法律责任的承担时,是由监护人来进行认定的,而户主一般情况上并不涉及到具体情况的认定,如果对相关定义以及解释不清楚的,可以向司法机关咨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