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解答起诉离婚同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夫妻已和好就不会立案。若法院调解和好后夫妻感情又摇摆不定,半年之后还能再起诉要求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
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