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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的时效起始点是如何确定的?
上海离婚律师 时间:2024-09-05 12:17

       
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的时效起始点的确定,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判断:
因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而重新分割财产:诉讼时效为 3 年,从当事人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之次日起计算。比如,一方在离婚后的某个时间点意外发现另一方在离婚前偷偷将夫妻共同存款转移到其他账户,那么时效起始点就从发现该转移行为的次日开始计算。
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应在协议离婚后 1 年内提起诉讼,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日起计算 。如果超过 1 年,法院可能不会受理相关请求,除非有特殊情况或能证明存在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
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漏分的财产,请求再次分割的时效为 3 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例如,离婚一段时间后,双方发现有一处房产在离婚时未进行分割,那么从发现该房产未被分割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3 年的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