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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什么?
上海离婚律师 时间:2022-07-18 16:40

       
 1. 两岁以下儿童
(1)如果离异家庭有不到两岁的孩子,那么考虑到孩子还小,需要妈妈更多的照顾,有的可能还在母乳喂养,所以法律规定孩子一般和妈妈一起生活 离婚后。
(二)但是,如果母亲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或者不愿意抚养孩子的,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 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亲患有传染病或其他长期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且母亲有抚养条件但未履行抚养义务的。
2. 两岁以上儿童
(一)如果离异家庭的子女已满两岁,双方正在争夺子女的抚养权,法院应平等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与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 他们的成长。
(2)孩子与其中一位父母相处时间长,对这一侧的感情比较多,那么孩子就应该和这一侧住在一起; 孩子与其中一位祖父母或祖父母居住时间较长,或与他有深厚感情,也有可能作为决定孩子与父亲或母亲同住的理由。 法院在作出调整或判决时会考虑这一因素。 如果孩子与祖父母关系密切,一般判断会和父亲一起生活,反之,会和母亲一起生活。 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
(三)一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者出现吸毒、盗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子女为 自然不适合和他们住在一起。
 (4)另外,还要考虑哪个家长更需要孩子。 例如,如果一方已经绝育或失去生育能力,那么在抚养孩子没有不利条件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这一方; 再比如,如果一方没有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则应优先考虑。 以前的。
3. 十岁以上儿童
十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是非辨别能力。 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在处理子女与谁同居的问题时,应考虑子女的个人意愿。 但这并不意味着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与谁同住。 法院一般只有在父母与母亲争夺监护权,且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会考虑孩子的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