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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一方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
上海离婚律师 时间:2025-03-27 16:14

       
分居期间一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构成重婚。若只是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但未以夫妻名义同居,则不构成重婚。重婚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案例:唐先生和苏女士分居期间,唐先生与李女士相识并开始同居。唐先生对外宣称李女士是自己的妻子,两人共同参加社交活动,周围邻居也认为他们是夫妻。苏女士得知后,向法院起诉唐先生重婚。唐先生辩称自己与李女士只是普通朋友关系,偶尔住在一起。​
法律分析: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民事方面,重婚行为也是导致离婚的过错情形之一,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本案例中,关键在于判断唐先生与李女士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从唐先生对外宣称李女士是妻子,以及周围邻居的认知等情况来看,若证据确凿,唐先生的行为构成重婚。​
律师建议: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应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避免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若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婚姻关系,再开始新的感情生活。对于无过错方,若发现配偶有重婚迹象,要及时收集证据,如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