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年同居07年登记,婚姻效力何时起算 【案情简介】 徐先生与王女士于1999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007年12月双方自愿登记结婚。涉案房屋、小轿车、股票、现金等全部在王女士名下且都是..
发布时间:2019-11-04 09:06 热度:
案例:双方协议离婚时,为保障婚生子女的未来生活,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将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套房产赠与婚生子女,待子女年满 18 周岁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子女成年前,由直接抚养子女的女方代为管理该房产,男方有权对房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离婚 5 年后,子女年满 16 周岁,仍在高中就读,无独立经济来源和赡养能力。男方因自身投资失败,经济状况恶化,遂诉至...
案例:双方经人介绍相识,相处 3 个月后登记结婚。婚前,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向女方支付彩礼 20 万元,该笔彩礼系男方家庭向亲友借款筹集,至今仍有 15 万元外债未还清。婚后,双方因生活习惯、性格差异等问题频繁发生争吵,共同生活仅 3 个月后便开始分居。分居 1 年后,男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同时主张因支付彩礼导致家庭生活困难,且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未建立起深...
案例:双方婚后共同经营一家线下零售店铺,为扩大经营规模,以男方名义向银行借款 30 万元,借款合同中注明借款用途为店铺周转,女方作为共同债务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确认。后因市场竞争激烈,店铺经营不善,双方感情也出现裂痕,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婚姻存续期间的所有债务由男方独自承担,女方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店铺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女方 15 万元。...
案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夫妻共同存款 50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占公司总股本的 60%。公司成立后,由该方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另一方未参与公司任何经营活动,也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婚姻存续期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累计盈利 300 万元,该部分盈利已用于家庭购房、车辆购置及日常开销。双方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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